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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房后长期不住 是否要交物业费?
发布日期:2016/5/22 点击次数:4660
物业管理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,关于物业知识您又了解多少呢?到底什么是物业管理?为什么要进行物业管理?买房后长期不居住,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?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,有哪些违规行为,应承担经济责任?
一、什么是物业管理?
所谓物业管理,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,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,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。
二、为什么要进行物业管理?
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和房屋商品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,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,事关千家万户,直接影响着社会、经济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。因此,物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其意义在于:
1、物业管理能促进经济增长,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;
2、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、工作质量;
3、物业管理有利于增加就业;
4、物业管理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;
5、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和环境的完善;
6、物业管理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。
三、买房后长期不居住,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?
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,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。理由如下: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,即公共区域的保洁、保安、绿化、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,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,管理成本就会减少。
四、在小区交了停车费,管理单位应负什么责任?
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:保障车主有车位;负责疏导小区交通;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,不包含车辆保管费,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,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。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。
五、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,有哪些违规行为,应承担经济责任?
业主在使用物业,尤其是装修房屋时,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,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。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承担经济责任:
1、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;
2、占用、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;
3、在天井、庭院、平台、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 4.侵占绿地、毁坏绿地;
5、乱设摊点、乱设集贸市场;
6、乱倒垃圾、杂物;
7、在建筑物、构筑物上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;
8、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;
9、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一、什么是物业管理?
所谓物业管理,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,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,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,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。
二、为什么要进行物业管理?
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经济市场化和房屋商品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产物,它既是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,又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,事关千家万户,直接影响着社会、经济、环境等各方面的效益。因此,物业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其意义在于:
1、物业管理能促进经济增长,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;
2、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、工作质量;
3、物业管理有利于增加就业;
4、物业管理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;
5、物业管理有利于促进城市管理和环境的完善;
6、物业管理有利于物业的保值增值。
三、买房后长期不居住,是否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?
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建设方未出售的空置房,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。理由如下: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,即公共区域的保洁、保安、绿化、房屋及小区日常管理等,这种公共性服务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,管理成本就会减少。
四、在小区交了停车费,管理单位应负什么责任?
停车管理单位应负的责任是:保障车主有车位;负责疏导小区交通;物业的车位使用费只限于该停车场地使用租金,不包含车辆保管费,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租赁关系,不构成车辆保管关系。车辆应由业主自行妥善保管。
五、业主和使用人在使用和装修房屋时,有哪些违规行为,应承担经济责任?
业主在使用物业,尤其是装修房屋时,应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,事先告知物业管理公司。业主和使用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,造成他人损失的,应承担经济责任:
1、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;
2、占用、损坏住宅的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;
3、在天井、庭院、平台、屋顶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 4.侵占绿地、毁坏绿地;
5、乱设摊点、乱设集贸市场;
6、乱倒垃圾、杂物;
7、在建筑物、构筑物上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刻画;
8、排放有毒、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;
9、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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